1.正面請留意您家中病人的殘障手冊效期是否在有效時間內,且需要重度與極重度等級。

2.背面請注意ICD診斷欄,後面的括號內的【XX】代碼,需屬於以下代碼

 

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、心智功能

06

智能障礙者

09

植物人

10

失智症者

11

自閉症者

12

慢性精神病患者

第二類眼、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

 

03

平衡機能障礙者

 

第七類神經、肌肉、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(需搭配巴金森氏症或運動神經元之醫院診斷書)

 

05

肢體障礙者

 

 

備註:依身心障礙者狀況對應第一至八類

 

13

多重障礙者

 

 

16

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障礙者(染色體異常、先天代謝異常、先天缺陷)

 

 

PS:代碼05

 

肢體障礙者,需配合限運動神經元或巴金森氏症等二類疾病。

 

PS:代碼13

 

   多重障礙(至少具有身心障礙項目之一:03.06.09.10.11.12.16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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